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指的是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银行对商品房预售资金实施第三方监管,房地产开发商需要将预售资金存入银行专用监管账户,只能用作本项目建设,不得随意支取、使用。
日前,长沙发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新规,要求购房人交存的定金、首付款,商业银行和公积金中心发放的按揭贷款等购房款,全部通过监测专户存入监管账户,对资金流向进行全程监测,对项目工程建设款实施重点监管,保证资金“留在项目、留在当地”,优先用于项目建设,保障房地产项目竣工交付。
8月2日,东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款收存管理和使用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拟规定,由购房人通过关联预售资金监管系统的POS机刷卡、银行柜台转账、网上银行转账等方式,将购房款直接存入相应房屋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子账户,开发企业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私自截留、收存购房款。
作为房地产领域热门城市,长沙、东莞两地新规的出台引发了不小关注,也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政策风向。
今年2月,全国性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新规出台,通过招标确定监管银行、合理确定监管额度、明确各方监管责任、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确定首末拨付节点等举措,规范和完善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据统计,今年有南京、成都、海口等28地曾提出适度放松预售资金监管,包括增加重点监管资金拨付节点、提升重点监管资金拨付比例、允许使用银行保函替代预售监管资金等。
但进入7月,在新的市场情况下,近期各地的预售资金管理则处于收紧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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